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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7日 星期一
2009年8月6日 星期四
基本職業衛生(健康)服務概念 BOSH
一、基本職業衛生服務概念(中國大陸翻譯文章)
1.1職業衛生(occupational health,OH)
OH的宗旨是保護勞動者健康,其目標有三個方面:一是促進和保持從事所有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在身體上、精神上以及社會活動中享有高度的愉快;二是預防由於工作條件和有害因素對健康的傷害;三是安排並維護勞動者在其生理和心理上都能夠適應的環境中工作。也就是說OH的要求是一個很高的境界,它不僅要保護健康,而且要促進健康;不但要求生理上的健康,更要求心理方面的健康,以達到人格的保證。
1.2職業衛生服務(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 OHS)
OHS是為達到職業衛生目標而採取的措施和過程,其主要內容是通過各種有效的預防和干預措施,來控制工作場所可能產生對健康和安全造成危害因素的過程,為用人單位、勞動者提供服務。職業衛生服務對象是要覆蓋所有勞動者,不論勞動者在哪一類用人單位工作。
1.3基本職業衛生服務(basic 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 BOHS)
BOHS的含意是OHS的基本要求,通過廣泛覆蓋來改善工作及工作環境並提供醫學服務,保護勞動者的健康。所謂基本就是要擴大職業衛生服務的覆蓋面,使最需要職業衛生服務的勞動者群體(如中小型企業、民營企業、家庭式生產以及眾多流動攤販等)得到最基本的、企業能負擔得起的、社會認可的、可持續發展的職業衛生服務。也就是說覆蓋面要廣,能就近為職工提供職業病預防與治療的一般衛生保健服務。
1.4職業衛生服務的發展階段
目前,世界公認的職業衛生服務發展有四種不同階段。
1.4.1起步職業衛生服務(第一階段)
本階段是針對從未受過任何職業衛生服務的勞動者和工作場所制定的職業衛生服務。提供服務的主要力量是當地的職業衛生服務人員(如工廠醫務室的醫生和護士或社康中心醫務人員) ,他們應受過短期的職業衛生服務培訓。這種職業衛生服務模式內容的重點為最主要的和最嚴重的健康危害因素的預防與控制。
1.4.2 基本職業衛生服務-BOHS(第二階段)
這種服務階段應該是盡可能貼近工作場所和勞動者,服務具體內容以工作場所的需求而定。提供服務人員包括一名接受職業衛生服務培訓的內科醫生和護士,根據具體場所需求和工作量,服務人員可相應設為全職或兼職。
1.4.3 標準職業衛生服務(第三階段)
這種服務模式是IL0第161次會議提出的各國最低職業衛生服務模式。其構架有幾種可選模式,服務內容為一級預防,也可以包括一些可能的治療性服務。服務機構由一名接受過特殊培訓的專家(通常是一名職業衛生專科醫生)負責,而工作團隊是綜合性的。
1.4.4 全面職業衛生服務(第四階段)
這種服務模式通常多見於發達國家的大公司,或者由大型職業衛生服務中心提供。服務機構是一個多方面的團隊包括幾名專家,如職業衛生醫師、職業衛生護士、職業衛生師、環境工程師、心理諮詢師和安全工程師等,服務內容涵蓋職業衛生涉及的所有方面。
第一、二階段服務模式主要針對小型工作場所、個體勞動者、非正式作坊等,因為這些工作類型無法立刻從第三階段的國際標準性服務模式開始。
1.5提出BOHS的國際組織
1.5.1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現任總幹事-陳馮富珍。
1.5.2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ILO)。
1.5.3國際職業衛生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Occupational health,ICOH)。
二、BOHS的由來
2.1 1978年9月WHO《阿拉木圖宣言(declaration of Alma Ata)》。宣言第5條寫道“政府對其人民的健康負有責任,而這只能在具備充分的衛生及社會性措施的條件時才能實現。在2000年使所有人民享有能使他們過著社會及經濟富裕生活的健康水平,應是今後數十年內各政府、國際組織及整個國際大家庭的一項主要的社會性目標。初級衛生保健是在社會公正精神下實現作為社會發展一部分的這一社會性目標的主要渠道。”即到2000年“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目標。
2.2 1994年10月北京WHO職業衛生合作會議。通過了“人人享有職業衛生保健”的宣言,鼓勵各國政府部門制定特殊的職業衛生政策和計畫,包括制定適宜的法規,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等,保證世界上所有工人,不分年齡、性別、民族、職業、就業形式或勞動場所的規模或位置,都應享有職業衛生服務。
2.3 1996年第49屆世界衛生大會。通過“人人享有職業衛生保健”全球戰略。這個戰略強調:職業衛生服務應在所有國家全面發展並最終覆蓋所有勞動者,而不管經濟部門、企業規模、行業、雇傭模式或原始的自我經營。
2.4 2002年WHO/EURO法國南錫職業衛生合作中心大會。提出“BOHS”的概念和提供普遍服務(universal service provision,USP)原則,這個概念與WHO初級衛生保健的概念相結合,即盡可能地將衛生保健帶到人們生活和工作的每一處,即將職業衛生、放射安全作為公共衛生服務平等地提供給所有勞動者。
2.5 2003年12月ILO/WHO第13屆聯合會議。提出BOHS並將此工作由WH0、IL0及ICOH合力推動實施。ICOH制定了BOHS導則,它是為貫徹執行ILO/WHO關於發展BOHS的決定的一系列新工具中的第一個關於職業衛生服務的檔。
BOHS是阿拉木圖原則在職業衛生中的應用。它是為目前世界上仍未獲得服務的多數勞動者提供職業衛生服務而進行的努力。
三、我國推行BOHS政策和措施
3.1我國職業病危害概況
3.1.1我國是一個工業發展中國家,從傳統工業,到新興產業以及第三產業,都存在一定的職業病危害,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群數以億計。
3.1.2接觸職業危害人數、職業病患者累計數量、死亡數量及新發病人數量,都居世界首位。
3.1.3農民因患職業病而致貧、返貧已經成為當前我國突出的社會問題。
WH0 和 ILO一直十分關注中國職業病危害問題。
3.2 《職業病防治法》的實施
2002年5月1日實施的《職業病防治法》,是我國政府向世界承諾“人人享有職業衛生保健”的一個具體行動。衛生部在2006年推出BOHS試點工作,既是貫徹實施《職業病防治法》,也是兌現“人人享有職業衛生保健”宣言的政府責任。中國向世界承諾到2015年達到所有勞動者享有BOHS戰略目標。
3.3 開展BOHS試點工作
3.3.1確定試點
全國有10個省市、19個縣區被確定為試點地區。以勞務輸入和勞務輸出、即經濟發達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為試點單元。他們是北京市海澱區、大興區,上海普陀區、青浦區,福建惠安縣、馬尾區,廣東寶安區、新會區;河北高碑店市,安徽廣德縣、當塗縣,湖南瀏陽市、石門縣,廣西壯族自治區馬山縣、容縣,貴州桐梓縣、松桃縣,重慶南岸區、璧山縣。
3.3.2工作目的
通過試點工作,探索建立我國基本職業衛生服務體系和監督管理體系,提出適合我國不同經濟發展區域開展基本職業衛生服務的模式、監督管理模式和保障機制,提高職業衛生服務能力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水平。
3.3.3時間安排與工作評估
用3年的時間開展基本職業衛生服務試點工作,用5年時間總結推廣試點經驗。試點工作自2006年8月開始,2009年8月結束,共計三年時間。試點工作將分階段進行初期、中期和後期工作評估。
3.4寶安區開展BOHS情況
大家知道:寶安的職業病危害曾經是我區最嚴重的公共衛生事件,也是全國有名的重災區。通過建立三級職業衛生服務網路和兩級衛生監督體系,對日益危害勞動者生命健康的職業病進行預防和干預,是我區已經開展基本職業衛生服務的一個鮮明特色。這個體系的基本框架是以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主導、街道預防保健所為骨幹、社區健康服務中心為前哨形成的基層三級網路體系和以區衛生監督所為執法主體、街道衛監所為骨幹的體系。從而,把最基本的職業衛生服務工作延伸到最基層單位和勞動者,即廣大的勞務工群體。這一做法得到有關部門肯定和讚賞。
3.4.1 WHO官員視察寶安。2007年3月2-3日,WHO職業衛生官員Gerry博士考察寶安職業衛生服務狀況後,認為寶安模式讓她改變了對中國的看法,並表示可作為典範向世界推廣。
3.4.2衛生部督導寶安。2007年4月16-17日,衛生部衛生監督局蘇志副局長作為督導組第一組組長親自檢查寶安開展BOHS試點情況,察看後他對全國開展BOHS更有信心,這是對我區職業衛生服務工作的充分肯定。
3.4.3 今年區政府接連下發三個檔:一是BOHS被列為2007年寶安區十大民心工程〔2007〕24號--擴大勞務工職業衛生保健,並投入500萬元;二是專門制定寶安BOHS試點工作方案〔2007〕33號,三年內投入2100萬元;三是專門成立寶安區BOHS試點工作領導小組〔2007〕44號,區長李文龍擔任組長,副區長李慧明、孫波任副組長,十個政府職能局局長為成員。
四、BOHS內容及遵循原則
4.1內容
職業衛生服務核心包含三個要素:保護、預防和促進。 BOHS具體來說主要有7項內容:
4.1.1資訊資料收集
①收集工作環境中典型職業病危害資訊②工作環境中職業衛生監測資料③所採取的相應措施④該工作環境中的發生的傷害和疾病記錄。
4.1.2工作場所監測
根據以上資料的收集,初步識別工作場所中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用檢測來確定危害因素(如空氣中揮發的有機溶劑、粉塵、重金屬以及其他的物理因素噪音、高溫、震動等)的性質和濃度,為制定相應預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據。
4.1.3勞動者健康監護
儘管監測到工作場所空氣中存在有害因素,但由於技術和經濟的限制,工作場所的有害因素不可能完全被消除,從而引發職業病和職業相關疾病。對勞動者實行健康監護這是BOHS的重要任務之一,健康監護要選擇重點,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體檢。
4.1.4安全健康風險評估
根據工作環境監測結果和衛生標準、健康監護的體檢情況及流行病學特徵,把上述定性和定量資料結合起來評價暴露的風險程度,得出評估結果來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和建議。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我們目前開展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4.1.5預防控制措施
BOHS最應優先考慮的是防止暴露和改善可能引起健康損害的作業環境,這是職業衛生服務的基本任務。在進行了一系列職業衛生服務活動(如開展工作環境監測、勞動者健康監護、風險評估等)後,應提出適宜、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建議,這些建議要和用人單位共同探討是否可行。
4.1.6告知和培訓教育
告知和培訓教育是BOHS的首要任務。告知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應執行申報制度,只有申報後,才能進行監測和體檢並提出預防措施,把這些資訊告知用人單位,再培訓和教育廣大勞務工,最終轉化成企業和工人的自覺行動。培訓和告知是開展BOHS最價廉物美的也是事半功倍的工作。
4.1.7保存與評估
在BOHS實施過程中,獲得的一切資料和資料都應該進行分類存檔,妥善保存。根據保存的BOHS資料,對BOHS進行績效評估,持續改進,以進一步提高職業衛生服務水平。
4.2 原則
在實施BOHS過程中,應遵循如下原則:
4.2.1適應性原則: BOHS是為所有勞動者提供的基本服務,要強調它的覆蓋面,既要反應當地需求、也要與當地條件相適應。
4.2.2和諧關係原則:這種服務應該是服務提供者與服務對象都能夠承擔的;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能接受的服務。
4.2.3責任便利原則:BOHS由用人單位組織,為勞動者服務,勞動者可方便獲得職業衛生服務。
4.2.4社會服務原則:對於個體勞動者和非正式工作環境的勞動者,BOHS由社會公共衛生機構組織實施。
五、企業如何做好BOHS工作
根據以上BOHS的概念、內容及原則,要制定一個實施BOHS的方案,即可操作的行動綱領,除行政干預和衛生監督執法以外,我想應注意以下幾方面工作:
5.1建立職業衛生基本檔案
填寫《工業企業職業衛生基本情況調查表》,弄清本企業職業病危害的基本情況。
5.1.1請有資質職業衛生服務機構或比對相應的資料來識別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這些危害因素分佈在哪些地方,如倉庫、生產車間、辦公室或休息室等。
5.1.2 分清職業病危害程度,哪些地方存在危害因素比較嚴重、哪些地方為一般、哪些地方為輕微。
5.1.3 工人接觸毒物情況如何?人員分佈怎樣?我們關心的是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最高且工人每天接觸機會最多的地方才是特別要弄清楚的事情。
5.2預防措施能否到位,這是BOHS的基本任務
5.2.1對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能否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來取代,使用高毒物品能否用低毒物品代替、低毒物品能否用無毒的替代。
5.2.2若不能用以上的方式來控制危害源,則要把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把有害場所與無害場所分開,高毒作業場所與其他作業場所隔離。
5.2.3在有害工作場所要配備防護設施,如加強抽風,改善通風環境;利用水簾來降低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或者設置隔離區(帶)等其他的防護設施來消除或降低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
5.2.4 若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始終存在而工人又必須在其工作,那麼工人必須要佩戴防護用品,如工作服、手套,防毒口罩、耳塞等,充分降低皮膚、呼吸道等身體器官對有害物質的吸收。
5.3培訓和宣傳要到位,這是BOHS的首要任務
5.3.1企業的管理者要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心中有底,知道哪些職業病危害因素會導致職業病的發生,如何預防和控制職業病的發生要有措施跟上。
5.3.2工人在上崗前、在崗期間要組織培訓,制定培訓計畫並落到實處,尤其對哪些會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種,其工人一定要掌握預防措施知識和技能方能上崗工作,即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工作。
5.3.3建立切實可行的監督機制。企業要設立職業衛生主管,這個主管要經過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主管的職責是單位的預防措施有無到位、工人上班是否佩戴個人防護用品,有毒有害因素有否超標、工人體檢後有無職業禁忌症或疑似職業病等情況出現,都要及時掌握。
5.3.4在危害場所要有毒物的警示標示和通俗易懂的中文警示說明,讓勞動者一看就明白,在工作場所以不同顏色劃出有害作業和無害作業。如黃色區域警示線和紅色區域警示線分別代表有毒作業場所和高毒作業場所。只要把BOHS知識轉化為勞動者的自覺行為就能達到預防的目的,而且是事倍功半的效果。
5.4監測和體檢要定期執行,這是BOHS重要任務
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要實行申報制度,只有申報了自身存在的危害因素,OHS服務機構才能提供監測和體檢的服務。
5.4.1工作場所存在的有害物質要定期檢測,其濃度或強度有無超過國家標準,若超過,超過是什麼原因,如何改進要有措施跟上。
5.4.2工人在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做職業健康檢查,檢查有否職業禁忌,或懷疑職業病,做到早發現、早治療。離崗後也要實行職業健康檢查以避免日後的職業病賠償追究的法律問題。
5.5 健康促進和職業衛生保健
5.5.1健康促進就是要優化勞務工的心理、生理行為,即生活及作業方式要調整到與工作相適應的狀況。
5.5.2人人享有職業衛生服務一個最基本的方式是能就近為勞務工提供治療與預防的一般衛生保障服務;如企業內部的醫務室或就近的社康中心等,還有寶安CDC職業病防治的免費24h諮詢熱線(29991955)。
5.5.3 BOHS應每年對預防效果(識別和控制安全健康危害因素)和服務效果(向勞動者提供)進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改進,達到勞動者歡迎、企業能承擔、社會能認可的可持續發展的職業衛生服務。
1.1職業衛生(occupational health,OH)
OH的宗旨是保護勞動者健康,其目標有三個方面:一是促進和保持從事所有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在身體上、精神上以及社會活動中享有高度的愉快;二是預防由於工作條件和有害因素對健康的傷害;三是安排並維護勞動者在其生理和心理上都能夠適應的環境中工作。也就是說OH的要求是一個很高的境界,它不僅要保護健康,而且要促進健康;不但要求生理上的健康,更要求心理方面的健康,以達到人格的保證。
1.2職業衛生服務(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 OHS)
OHS是為達到職業衛生目標而採取的措施和過程,其主要內容是通過各種有效的預防和干預措施,來控制工作場所可能產生對健康和安全造成危害因素的過程,為用人單位、勞動者提供服務。職業衛生服務對象是要覆蓋所有勞動者,不論勞動者在哪一類用人單位工作。
1.3基本職業衛生服務(basic 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 BOHS)
BOHS的含意是OHS的基本要求,通過廣泛覆蓋來改善工作及工作環境並提供醫學服務,保護勞動者的健康。所謂基本就是要擴大職業衛生服務的覆蓋面,使最需要職業衛生服務的勞動者群體(如中小型企業、民營企業、家庭式生產以及眾多流動攤販等)得到最基本的、企業能負擔得起的、社會認可的、可持續發展的職業衛生服務。也就是說覆蓋面要廣,能就近為職工提供職業病預防與治療的一般衛生保健服務。
1.4職業衛生服務的發展階段
目前,世界公認的職業衛生服務發展有四種不同階段。
1.4.1起步職業衛生服務(第一階段)
本階段是針對從未受過任何職業衛生服務的勞動者和工作場所制定的職業衛生服務。提供服務的主要力量是當地的職業衛生服務人員(如工廠醫務室的醫生和護士或社康中心醫務人員) ,他們應受過短期的職業衛生服務培訓。這種職業衛生服務模式內容的重點為最主要的和最嚴重的健康危害因素的預防與控制。
1.4.2 基本職業衛生服務-BOHS(第二階段)
這種服務階段應該是盡可能貼近工作場所和勞動者,服務具體內容以工作場所的需求而定。提供服務人員包括一名接受職業衛生服務培訓的內科醫生和護士,根據具體場所需求和工作量,服務人員可相應設為全職或兼職。
1.4.3 標準職業衛生服務(第三階段)
這種服務模式是IL0第161次會議提出的各國最低職業衛生服務模式。其構架有幾種可選模式,服務內容為一級預防,也可以包括一些可能的治療性服務。服務機構由一名接受過特殊培訓的專家(通常是一名職業衛生專科醫生)負責,而工作團隊是綜合性的。
1.4.4 全面職業衛生服務(第四階段)
這種服務模式通常多見於發達國家的大公司,或者由大型職業衛生服務中心提供。服務機構是一個多方面的團隊包括幾名專家,如職業衛生醫師、職業衛生護士、職業衛生師、環境工程師、心理諮詢師和安全工程師等,服務內容涵蓋職業衛生涉及的所有方面。
第一、二階段服務模式主要針對小型工作場所、個體勞動者、非正式作坊等,因為這些工作類型無法立刻從第三階段的國際標準性服務模式開始。
1.5提出BOHS的國際組織
1.5.1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現任總幹事-陳馮富珍。
1.5.2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ILO)。
1.5.3國際職業衛生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Occupational health,ICOH)。
二、BOHS的由來
2.1 1978年9月WHO《阿拉木圖宣言(declaration of Alma Ata)》。宣言第5條寫道“政府對其人民的健康負有責任,而這只能在具備充分的衛生及社會性措施的條件時才能實現。在2000年使所有人民享有能使他們過著社會及經濟富裕生活的健康水平,應是今後數十年內各政府、國際組織及整個國際大家庭的一項主要的社會性目標。初級衛生保健是在社會公正精神下實現作為社會發展一部分的這一社會性目標的主要渠道。”即到2000年“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目標。
2.2 1994年10月北京WHO職業衛生合作會議。通過了“人人享有職業衛生保健”的宣言,鼓勵各國政府部門制定特殊的職業衛生政策和計畫,包括制定適宜的法規,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等,保證世界上所有工人,不分年齡、性別、民族、職業、就業形式或勞動場所的規模或位置,都應享有職業衛生服務。
2.3 1996年第49屆世界衛生大會。通過“人人享有職業衛生保健”全球戰略。這個戰略強調:職業衛生服務應在所有國家全面發展並最終覆蓋所有勞動者,而不管經濟部門、企業規模、行業、雇傭模式或原始的自我經營。
2.4 2002年WHO/EURO法國南錫職業衛生合作中心大會。提出“BOHS”的概念和提供普遍服務(universal service provision,USP)原則,這個概念與WHO初級衛生保健的概念相結合,即盡可能地將衛生保健帶到人們生活和工作的每一處,即將職業衛生、放射安全作為公共衛生服務平等地提供給所有勞動者。
2.5 2003年12月ILO/WHO第13屆聯合會議。提出BOHS並將此工作由WH0、IL0及ICOH合力推動實施。ICOH制定了BOHS導則,它是為貫徹執行ILO/WHO關於發展BOHS的決定的一系列新工具中的第一個關於職業衛生服務的檔。
BOHS是阿拉木圖原則在職業衛生中的應用。它是為目前世界上仍未獲得服務的多數勞動者提供職業衛生服務而進行的努力。
三、我國推行BOHS政策和措施
3.1我國職業病危害概況
3.1.1我國是一個工業發展中國家,從傳統工業,到新興產業以及第三產業,都存在一定的職業病危害,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群數以億計。
3.1.2接觸職業危害人數、職業病患者累計數量、死亡數量及新發病人數量,都居世界首位。
3.1.3農民因患職業病而致貧、返貧已經成為當前我國突出的社會問題。
WH0 和 ILO一直十分關注中國職業病危害問題。
3.2 《職業病防治法》的實施
2002年5月1日實施的《職業病防治法》,是我國政府向世界承諾“人人享有職業衛生保健”的一個具體行動。衛生部在2006年推出BOHS試點工作,既是貫徹實施《職業病防治法》,也是兌現“人人享有職業衛生保健”宣言的政府責任。中國向世界承諾到2015年達到所有勞動者享有BOHS戰略目標。
3.3 開展BOHS試點工作
3.3.1確定試點
全國有10個省市、19個縣區被確定為試點地區。以勞務輸入和勞務輸出、即經濟發達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為試點單元。他們是北京市海澱區、大興區,上海普陀區、青浦區,福建惠安縣、馬尾區,廣東寶安區、新會區;河北高碑店市,安徽廣德縣、當塗縣,湖南瀏陽市、石門縣,廣西壯族自治區馬山縣、容縣,貴州桐梓縣、松桃縣,重慶南岸區、璧山縣。
3.3.2工作目的
通過試點工作,探索建立我國基本職業衛生服務體系和監督管理體系,提出適合我國不同經濟發展區域開展基本職業衛生服務的模式、監督管理模式和保障機制,提高職業衛生服務能力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水平。
3.3.3時間安排與工作評估
用3年的時間開展基本職業衛生服務試點工作,用5年時間總結推廣試點經驗。試點工作自2006年8月開始,2009年8月結束,共計三年時間。試點工作將分階段進行初期、中期和後期工作評估。
3.4寶安區開展BOHS情況
大家知道:寶安的職業病危害曾經是我區最嚴重的公共衛生事件,也是全國有名的重災區。通過建立三級職業衛生服務網路和兩級衛生監督體系,對日益危害勞動者生命健康的職業病進行預防和干預,是我區已經開展基本職業衛生服務的一個鮮明特色。這個體系的基本框架是以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主導、街道預防保健所為骨幹、社區健康服務中心為前哨形成的基層三級網路體系和以區衛生監督所為執法主體、街道衛監所為骨幹的體系。從而,把最基本的職業衛生服務工作延伸到最基層單位和勞動者,即廣大的勞務工群體。這一做法得到有關部門肯定和讚賞。
3.4.1 WHO官員視察寶安。2007年3月2-3日,WHO職業衛生官員Gerry博士考察寶安職業衛生服務狀況後,認為寶安模式讓她改變了對中國的看法,並表示可作為典範向世界推廣。
3.4.2衛生部督導寶安。2007年4月16-17日,衛生部衛生監督局蘇志副局長作為督導組第一組組長親自檢查寶安開展BOHS試點情況,察看後他對全國開展BOHS更有信心,這是對我區職業衛生服務工作的充分肯定。
3.4.3 今年區政府接連下發三個檔:一是BOHS被列為2007年寶安區十大民心工程〔2007〕24號--擴大勞務工職業衛生保健,並投入500萬元;二是專門制定寶安BOHS試點工作方案〔2007〕33號,三年內投入2100萬元;三是專門成立寶安區BOHS試點工作領導小組〔2007〕44號,區長李文龍擔任組長,副區長李慧明、孫波任副組長,十個政府職能局局長為成員。
四、BOHS內容及遵循原則
4.1內容
職業衛生服務核心包含三個要素:保護、預防和促進。 BOHS具體來說主要有7項內容:
4.1.1資訊資料收集
①收集工作環境中典型職業病危害資訊②工作環境中職業衛生監測資料③所採取的相應措施④該工作環境中的發生的傷害和疾病記錄。
4.1.2工作場所監測
根據以上資料的收集,初步識別工作場所中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用檢測來確定危害因素(如空氣中揮發的有機溶劑、粉塵、重金屬以及其他的物理因素噪音、高溫、震動等)的性質和濃度,為制定相應預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據。
4.1.3勞動者健康監護
儘管監測到工作場所空氣中存在有害因素,但由於技術和經濟的限制,工作場所的有害因素不可能完全被消除,從而引發職業病和職業相關疾病。對勞動者實行健康監護這是BOHS的重要任務之一,健康監護要選擇重點,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體檢。
4.1.4安全健康風險評估
根據工作環境監測結果和衛生標準、健康監護的體檢情況及流行病學特徵,把上述定性和定量資料結合起來評價暴露的風險程度,得出評估結果來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和建議。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我們目前開展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4.1.5預防控制措施
BOHS最應優先考慮的是防止暴露和改善可能引起健康損害的作業環境,這是職業衛生服務的基本任務。在進行了一系列職業衛生服務活動(如開展工作環境監測、勞動者健康監護、風險評估等)後,應提出適宜、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建議,這些建議要和用人單位共同探討是否可行。
4.1.6告知和培訓教育
告知和培訓教育是BOHS的首要任務。告知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應執行申報制度,只有申報後,才能進行監測和體檢並提出預防措施,把這些資訊告知用人單位,再培訓和教育廣大勞務工,最終轉化成企業和工人的自覺行動。培訓和告知是開展BOHS最價廉物美的也是事半功倍的工作。
4.1.7保存與評估
在BOHS實施過程中,獲得的一切資料和資料都應該進行分類存檔,妥善保存。根據保存的BOHS資料,對BOHS進行績效評估,持續改進,以進一步提高職業衛生服務水平。
4.2 原則
在實施BOHS過程中,應遵循如下原則:
4.2.1適應性原則: BOHS是為所有勞動者提供的基本服務,要強調它的覆蓋面,既要反應當地需求、也要與當地條件相適應。
4.2.2和諧關係原則:這種服務應該是服務提供者與服務對象都能夠承擔的;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能接受的服務。
4.2.3責任便利原則:BOHS由用人單位組織,為勞動者服務,勞動者可方便獲得職業衛生服務。
4.2.4社會服務原則:對於個體勞動者和非正式工作環境的勞動者,BOHS由社會公共衛生機構組織實施。
五、企業如何做好BOHS工作
根據以上BOHS的概念、內容及原則,要制定一個實施BOHS的方案,即可操作的行動綱領,除行政干預和衛生監督執法以外,我想應注意以下幾方面工作:
5.1建立職業衛生基本檔案
填寫《工業企業職業衛生基本情況調查表》,弄清本企業職業病危害的基本情況。
5.1.1請有資質職業衛生服務機構或比對相應的資料來識別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這些危害因素分佈在哪些地方,如倉庫、生產車間、辦公室或休息室等。
5.1.2 分清職業病危害程度,哪些地方存在危害因素比較嚴重、哪些地方為一般、哪些地方為輕微。
5.1.3 工人接觸毒物情況如何?人員分佈怎樣?我們關心的是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最高且工人每天接觸機會最多的地方才是特別要弄清楚的事情。
5.2預防措施能否到位,這是BOHS的基本任務
5.2.1對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能否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來取代,使用高毒物品能否用低毒物品代替、低毒物品能否用無毒的替代。
5.2.2若不能用以上的方式來控制危害源,則要把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把有害場所與無害場所分開,高毒作業場所與其他作業場所隔離。
5.2.3在有害工作場所要配備防護設施,如加強抽風,改善通風環境;利用水簾來降低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或者設置隔離區(帶)等其他的防護設施來消除或降低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
5.2.4 若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始終存在而工人又必須在其工作,那麼工人必須要佩戴防護用品,如工作服、手套,防毒口罩、耳塞等,充分降低皮膚、呼吸道等身體器官對有害物質的吸收。
5.3培訓和宣傳要到位,這是BOHS的首要任務
5.3.1企業的管理者要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心中有底,知道哪些職業病危害因素會導致職業病的發生,如何預防和控制職業病的發生要有措施跟上。
5.3.2工人在上崗前、在崗期間要組織培訓,制定培訓計畫並落到實處,尤其對哪些會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種,其工人一定要掌握預防措施知識和技能方能上崗工作,即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工作。
5.3.3建立切實可行的監督機制。企業要設立職業衛生主管,這個主管要經過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主管的職責是單位的預防措施有無到位、工人上班是否佩戴個人防護用品,有毒有害因素有否超標、工人體檢後有無職業禁忌症或疑似職業病等情況出現,都要及時掌握。
5.3.4在危害場所要有毒物的警示標示和通俗易懂的中文警示說明,讓勞動者一看就明白,在工作場所以不同顏色劃出有害作業和無害作業。如黃色區域警示線和紅色區域警示線分別代表有毒作業場所和高毒作業場所。只要把BOHS知識轉化為勞動者的自覺行為就能達到預防的目的,而且是事倍功半的效果。
5.4監測和體檢要定期執行,這是BOHS重要任務
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要實行申報制度,只有申報了自身存在的危害因素,OHS服務機構才能提供監測和體檢的服務。
5.4.1工作場所存在的有害物質要定期檢測,其濃度或強度有無超過國家標準,若超過,超過是什麼原因,如何改進要有措施跟上。
5.4.2工人在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做職業健康檢查,檢查有否職業禁忌,或懷疑職業病,做到早發現、早治療。離崗後也要實行職業健康檢查以避免日後的職業病賠償追究的法律問題。
5.5 健康促進和職業衛生保健
5.5.1健康促進就是要優化勞務工的心理、生理行為,即生活及作業方式要調整到與工作相適應的狀況。
5.5.2人人享有職業衛生服務一個最基本的方式是能就近為勞務工提供治療與預防的一般衛生保障服務;如企業內部的醫務室或就近的社康中心等,還有寶安CDC職業病防治的免費24h諮詢熱線(29991955)。
5.5.3 BOHS應每年對預防效果(識別和控制安全健康危害因素)和服務效果(向勞動者提供)進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改進,達到勞動者歡迎、企業能承擔、社會能認可的可持續發展的職業衛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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