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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1日 星期六

美國聯邦政府2011年菸害防制報告重點(2012年報告)


 取自:2012年美國肺病協會(American Lung Association)之州政府報告(American Lung Association State of Tobacco Control 2012)

聯邦政府部分(衛生部DHHS之FDA及CDC之主管官署)

1.2009年通過菸害防制法案(the Family Smoking Prevention and Tobacco Control Act (Tobacco Control Act)並持續執行法案,2011年The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之菸品科學諮詢委員會( the Tobacco Products Scientific Advisory Committee),建議禁用薄荷煙的報告被提出來,希望能使薄荷菸品能退出市場,以保護大眾健康,美國肺協會表達支持本結論。



 2.2011年6月政府之 FDA發佈9則的菸品的新警圖,並於菸品之菸盒上標示之規定,有事是當緩衝期,預定在2012年秋天正式實施新法規。



政府在六月宣布之後,戒菸專線( 1-800-QUIT-NOW)之來電服務量,就急速增加:



菸商及國會議員聯合之反擊作為:

2011年6月共和黨議員Denny Rehberg(R-MT) and Rep. Cliff Stearns (R-FL) 認為FDA的新法規將限制薄荷菸與新警圖規定,並提出修正案(Traditional Cigar Manufacturing and Small Business Jobs Preservation Act of 2011以保護傳統小雪茄煙業者之就業保護法案 眾議院HR 1639及參議院 traditional large and premium cigars 可以豁免FDA菸品法規S 1416法案-),同時刪減FDA各中心之預算超過80%以上,菸商也提出法院訴訟,還好沒有通過完全限制FDA之作為。


3. 醫療保險之戒菸服務給付(聯邦職員及軍方人員),沒受國會限制

Obama總統的之施政作為,為然受到菸商及議會的阻礙,但是1月提出之全面戒菸服務之醫療保險給付項目,如聯邦員工及其家屬之戒菸給付計畫,卻受到國會之支持。CDC對於軍人及其家屬之戒菸服務方案,卻受到國會支持。

在規劃可負擔醫療法案(the Affordable Care Act)政府對於中低收入戶之戒菸服務給付項目,也列為整體醫療服務的一部份。但是聯邦之衛生部長Kathleen Sebelius表示,這種戒菸服務由各州政府自行決定是否推動,因為過去州政府推動之戒菸成效欠佳。


後記:這篇報導值得深思的事情,還有幾點沒看出來,那就是菸害防制之各方角力與妥協之政策效果:

1.吸菸者

2.菸商及菸品行銷業者

3.戒菸藥物供應廠商(跟菸商一樣,不會很客氣之用藥品促銷)

4.政府官員(總統、聯邦與州政府之主管官署)

5.民間團體:反菸團體、支持菸害團體、醫療團體及學術機關

6. 民意代表

7.各級法院之裁判

誰可以協助玩一下三國志之戰略,來個利益團體謀略分析?

美國會如此玩,未來台灣的局,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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