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ight to housing as part of the human right to an adequate standard living
住宅是民生必須品,但政府長年放任國人把它當成投資商品且平均獲利比股票好太多,還說房地產是經濟的火車頭,政官商一起搞,現在還有幾個官員在牢押著,經
濟制度與觀念無法改變,國父說的漲價歸公都是屁話,怎麼「改」都沒用啦!想想,哪天如把日常生活的食品、飲水、新鮮空氣及醫療服務等民生必需品都當成房地
產投資一樣且價格高不可攀,一樣也會出社會問題!住宅正義可用公有、私有與租賃等改變來解決,不會只有一條路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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